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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》的通知

国税发〔2008〕101号
2008-10-30
发文机关: 其它文件类别: 通知
标 题: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》的通知发文字号: 国税发〔2008〕101号
发布日期: 2008-10-30成文日期: 2008-10-30
有效性: 全文废止

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》的通知

注释

1.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〉的补充通知》(国税函〔2008〕1081号)的规定,本文附件2“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”作废,以国税函〔2008〕1081号附件为准。2.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(A类,2014年版)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),全文废止。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: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。现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》及附表印发给你们,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做好上述报表的印制、发放、学习、培训及软件修改等工作。

附件: 1.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.xls

  1.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
    国家税务总局
   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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